洗黑錢罪|香港刑事律師詳解後果、案例與辯護方法|伍展邦律師行

在香港,金融體系的完整性至關重要。為了打擊犯罪得益的流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Organized and Serious Crimes Ordinance, OSCO, 第455章)以及《毒品販運(追討得益)條例》(第405章)對洗黑錢罪設下了嚴格的規範。根據法例,任何人若明知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財產得自嚴重罪行,仍然處理、使用或協助轉移,即可能觸犯洗黑錢罪。

洗黑錢罪的定義

「洗黑錢」指的是將犯罪得益轉換成看似合法的資產或金錢的過程。香港法例第455章第25條清楚規定,任何人若明知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財產為嚴重罪行的得益,而仍然進行處理,將構成罪行。

舉例而言:

  • 代他人將可疑金錢存入銀行帳戶。
  • 明知金錢來自毒品交易,仍然協助轉移。
  • 幫助他人把現金分拆存入多個戶口,以規避銀行監控。

這些行為即使未直接涉及原始罪行,也可能構成洗黑錢罪。

洗黑錢罪的刑罰

香港法院對洗黑錢罪非常嚴厲,最高刑罰可達:

  • 監禁 14 年
  • 罰款 500 萬港元

除了刑罰外,涉案人士的財產亦可能被追討或凍結,造成長遠影響。

常見涉案情況

在真實案例中,很多人因「疏忽」或「受人利用」而誤墮法網:

  • 人頭戶口:有人以為幫朋友「收錢再轉帳」只是小忙,卻因此涉及洗黑錢。
  • 快速金錢回報投資:不法分子利用投資或外匯平台轉移資金,參與者不察覺金錢來源異常而被起訴。
  • 金舖或貴金屬交易:利用大額現金購買金飾,再轉售套現,掩飾金錢來源。

這些情況提醒我們,即使沒有直接犯罪意圖,只要「合理懷疑」存在,法律同樣會追究責任。

法院判刑考慮因素

法院在量刑時會考慮多個因素,包括:

  • 涉案金額的大小
  • 被告在案件中的角色(主謀還是從犯)
  • 是否屬於初犯
  • 有否配合調查或認罪

若涉案金額龐大、行為持續且有組織性,刑罰會更嚴重;反之,若屬於初犯並顯示悔意,或有可能獲得較輕刑,例如社會服務令或緩刑。

辯護角度與律師的重要性

面對洗黑錢罪指控,被告往往感到無助。此時,聘請專業律師極為重要,律師可從以下角度為當事人爭取有利結果:

  • 缺乏犯罪意圖:證明被告並不知道金錢來源不法。
  • 證據不足:挑戰檢控方未能舉證被告「合理相信」金錢來源。
  • 角色輕微:強調被告只是受利用,並非主謀。
  • 個人背景:呈上良好品格證明,爭取減刑。

預防洗黑錢的建議

對於普通市民而言,避免誤墮洗黑錢罪法網,應留意以下幾點:

  • 切勿隨便借出或出租銀行帳戶。
  • 若對金錢來源有懷疑,應立即拒絕處理。
  • 大額現金交易應保留文件紀錄。
  • 遇上高回報投資計劃要保持警覺。

總結

洗黑錢罪在香港屬於非常嚴重的刑事罪行,不論涉案金額大小,都可能導致長期監禁與巨額罰款。市民一旦被警方調查或落案起訴,應立即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以保障權益。

伍展邦律師行擁有處理刑事案件的豐富經驗,能夠協助當事人分析案情、制定辯護策略,並在法庭上爭取最有利的結果。若你或親友正面對洗黑錢相關調查或起訴,應及早尋求法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