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的傷者有權向疏忽的肇事司機循民事訴訟途徑作出索償,本行律師擁有豐富相關民事索償經驗,能為傷者提供適切的法律意見,並向肇事司機追討賠償,一般可追討的主要賠償項目包括:
- 痛楚、痛苦及喪失生活樂趣的損失 (PSLA);
- 收入損失及將來工作能力的損失 ;
- 醫療開支、交通開支及/或保健食品開支。
本行曾處理過不同類型的交通意外索償,客戶包括司機、乘客、行人及致命交通意外中身故者的受養人。
本行會為客戶提供索償的一條龍服務:首先本行會為傷者蒐集證據,包括向醫療機構索取醫療報告及記錄、向警方索取有關文件(包括證人供詞、錄影片段、意外現場草圖、專家供詞及案情摘要等),然後根據證據及意外相關的資料為閣下分析案件及評估賠償金額,向擬被告人發出律師信追討並商討賠償金額,如未能就案件的和解金額達成共識,本行能代表客戶入稟法庭正式展開訴訟。
交通意外索償 之 財物損失
除了追討意外造成的痛楚費、收入損失及醫療開支等外,你亦可追討因意外造成的財物損失,常見的追討項目包括:
- 拖車費用
- 車輛維修費用
- 估價報告及衍生的相關費用
- 因失去車輛而衍生的租賃車輛費用
- 交通費用
發生意外後,如閣下的車輛因意外而損毀,本行能協助閣下委託公證行就交通意外及車輛的維修費用撰寫公證報告,並保留一切相關收據,以便日後作追討之用。
請注意,在蒐集足夠資料及證據後,請先評估就該意外的金錢申索是否超過HK$75,000,如果是不超過75,000元的金錢申索,閣下須在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申索,雖然本行仍能就你的案件提供法律意見,但並不能在小額錢債審裁處的訴訟中代表閣下,所以即使你獲得勝訴,也不能討回你在小額錢債案件中所支付的律師費。反之,如果是超過HK$75,000的金錢申索,本行能代表閣下在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進行民事索償。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致電本行查詢,本行能透過電話或即時通訊軟件為傷者提供免費的初步法律意見,並對案件及賠償金額作出初步評估。本行亦有法援署律師名冊上的律師,如有需要,亦可為傷者就法律援助申請提供協助。
常見問題
Q1: 交通意外索償的訴訟期限為多少?
A: 訴訟期限一般為由意外發生日起計三年
Q2: 如已從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俗稱車手獎)中獲得賠償,我仍可以向疏忽的肇事司機循民事訴訟途徑作出索償嗎?
A: 可以,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的賠償通常未必能完全補償你在交通意外中的全部損失,你在獲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的賠償後仍可向疏忽的肇事司機循民事訴訟途徑作出索償,但需注意,在獲得民事索償的賠償後,你須將由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得到的賠償全額歸還社會福利署。例子: 傷者在意外發生後先從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獲得HK$100,000的賠償作應急之用,但之後透過律師向疏忽的肇事司機循民事訴訟途徑作出索償後獲賠HK$300,000,傷者便須將其中的HK$100,000歸還社會福利署。
Q3. 在意外後,我應該與對方私下達成和解嗎?
A: 與對方私下達成和解存在很大風險,因為一般人難以評估自己的傷勢應得的賠償金額為多少,本行建議閣下尋找專業的法律意見,以免影響日後追討的權利。
Q4: 如我在工作期間遇到交通意外受傷,我可循工傷索償嗎?
A: 可以,如果閣下是在工作期間因工受傷,閣下除了可循《僱員補償條例》中的工傷向僱主索償,亦可同時循普通法下人身傷亡訴訟向疏忽的肇事司機索償。本行亦曾處理過送貨/送外賣員工的索償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