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駕駛|香港危險駕駛刑罰與法律支援 – 伍展邦律師行
在香港,交通繁忙,道路狹窄,加上駕駛者需要同時兼顧多種突發情況,駕駛安全一直備受關注。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危險駕駛」屬於嚴重罪行,涉案人士不但會面對刑事檢控,還可能承受長遠的法律後果,例如吊銷駕駛執照及留下刑事紀錄。本文將全面解釋危險駕駛的法律定義、常見情況、刑罰及被控人士應如何應對,並說明專業律師在此類案件中可提供的重要協助。
什麼是危險駕駛?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 37 條,危險駕駛是指駕駛者的行為遠低於一名合理及稱職駕駛者的應有水平,並導致對公眾安全構成嚴重風險。換言之,危險駕駛不單是「技術差」或「一時失誤」,而是涉及不顧他人安全的駕駛方式。
常見的危險駕駛情況包括:
- 超速行駛,尤其是在市區或學校附近
- 酒後駕駛或受藥物影響下駕駛
- 在繁忙路段非法飄移或賽車
- 無視交通燈號或交通標誌
- 在駕駛時使用手機或分心駕駛
危險駕駛與疏忽駕駛的分別
很多人會混淆「危險駕駛」與「疏忽駕駛」。雖然兩者同樣涉及交通安全,但在法律上有明顯分別:
- 危險駕駛:被視為更嚴重的罪行,通常涉及明知有風險卻依然故意或魯莽行為,例如賽車、醉酒駕駛。
- 疏忽駕駛:通常指一時不專心或技術失誤,例如因短暫分心而未能在紅燈前煞停。
法庭在裁決時,會根據駕駛者行為的危險程度來區分。
危險駕駛的刑罰
香港法院對危險駕駛採取嚴厲的處理方式。根據相關法例,若罪成,被告人可能面對以下刑罰:
- 首次定罪
- 最高監禁 3 年
- 罰款最高可達港幣 25,000 元
- 強制吊銷駕駛執照最少 12 個月
- 之後需重新考試才可重新領取駕駛執照
- 再次定罪
- 最高監禁 4 年
- 罰款最高可達港幣 50,000 元
- 強制吊銷駕駛執照最少 2 年
- 若涉及導致他人死亡或嚴重傷害
- 最高監禁可達 10 年
- 罰款及駕駛禁令會更嚴重
被控危險駕駛應如何應對?
若收到警方的檢控通知或被正式落案起訴,駕駛者應立即尋求專業法律協助。常見的應對步驟包括:
- 冷靜處理,不要單獨承認控罪
在沒有律師建議下貿然認罪,可能會承受不必要的刑罰。 - 收集案發證據
包括行車記錄儀片段、路面情況、交通燈號及其他有利證據。 - 律師協助抗辯或求情
經驗豐富的交通意外律師可根據案情,嘗試爭取由「危險駕駛」改為「疏忽駕駛」,從而大幅減輕刑責。若罪名難以推翻,律師亦可為被告準備求情陳詞,爭取減刑。
律師在危險駕駛案件中的角色
危險駕駛案件往往涉及大量細節,例如警方搜證手法、被告當時的精神狀態及交通情況等。專業律師能為當事人提供以下協助:
- 法律分析與策略建議:判斷案情是否存在抗辯空間,或應著重爭取減刑。
- 證據處理:審視警方證據的合法性與完整性,挑戰可能存在漏洞的地方。
- 法庭代表:在審訊或求情時,以專業角度為被告爭取最佳結果。
- 長遠影響評估:危險駕駛的定罪可能影響就業或出入境,律師可提供全面建議。
伍展邦律師行的專業支援
伍展邦律師行擁有處理交通相關刑事案件的豐富經驗,特別是在危險駕駛方面。律師團隊深諳相關法例及法院判刑指引,能為當事人制定最合適的應對方案,並全程陪同出庭。
我們明白,對當事人而言,被控危險駕駛不僅是法律問題,更關乎聲譽、職業與家庭生活。因此,我們會以專業態度、細心分析,協助客戶爭取最佳結果,減低定罪帶來的長遠影響。
總結
危險駕駛在香港屬於嚴重罪行,一旦定罪,後果不容忽視。從監禁、罰款到吊銷駕駛執照,都會對生活帶來沉重打擊。若不幸被控,當事人應立即尋求專業律師協助,避免因一時錯誤或缺乏法律知識而承受不必要的後果。伍展邦律師行憑藉專業經驗,能為客戶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援,保障權益。